关于我市旅游市场综合检查情况的通 报
发布时间:2008-06-25
临 沂 市 旅 游 局 文 件
临旅发〔2008〕36号
关于我市旅游市场综合检查情况的
通 报
各县区旅游局,市直旅游企业:
为整顿和规范我省旅游市场秩序,以优良的旅游环境迎接奥运旅游,省及有关城市旅游质监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08年4月底对我市旅游市场进行了一次综合大检查,随机抽查了我市3家旅行社、5家星级饭店和星级餐馆、1家A级景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旅行社市场情况
在对3家旅行社的随机抽查中,临沂华星旅行社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组团赴港、澳旅游,涉嫌组团赴美国旅游(已由省旅游局依法处理);临沂职工旅行社涉嫌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超出经营范围发布广告;责令写出检查,并限期15天内整改到位。
二、景区市场情况
沂水萤光湖景区游船救生衣形同虚设,存在安全隐患。由沂水县旅游局监督,限期15日内整改到位,并写出整改报告上报。
三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情况
临沂时蒙大酒店个别房间设施、设备损坏,维修不及时;限期1个月进行整改;沂水寰宇大酒店厨房卫生条件差,切菜板发霉,使用过期调料,炉具和煤气罐距离太近,标示牌不符合规定,有的已经损坏;由沂水县旅游局监督限期1个月整改。两个单位的整改报告于7月25日前上报。
此次旅游市场综合大检查中反映的问题,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损害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我市旅游业整体形象。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营造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现就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各县区旅游局要进一步提高对旅游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市场监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组织协调,加强业务指导,不断研究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及时予以解决。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旅游局及各旅游企业要结合自身状况,举一反三,深挖问题。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要认真落实整改,各县区旅游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督查工作。被通报的旅游企业将整改情况于2008年7月25日前报市旅游监察大队。对整改措施不落实,问题依然存在的单位,将依法治理整顿和行政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
特此通报。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旅游 检查 通报
临沂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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