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创建文明城市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16
临 沂 市 旅 游 局 文 件
临旅字〔2008〕59号
关于下发创建文明城市责任分工的通知
兰山、罗庄、河东区旅游局、市局各科室:
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已经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旅游 “窗口”行业作为必查单位,应全力做好迎查准备工作,确保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不丢分、不失分,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实行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局领导与业务科室分工责任制。16日—18日对旅游企业进行第一次督查,20日—21日最后一次检查。现将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第一组: 贾 华 规划科
陶然居大酒店 联邦大酒店 尚都嘉年华 临沂中旅 沂蒙旅行社 青年旅行社 铁路旅行社 羲之旅行社 阳光旅行社 康辉旅行社
第二组: 王建华 市场科
荣华大酒店 金象大酒店 康康粥府 天马旅行社 神州旅行社 山水旅行社 华星旅行社 大地旅行社 荣华旅行社 兴大旅行社
第三组: 王云鹏 行管科、监察大队
汇东商务酒店 田园大酒店 汇东海鲜酒楼 九州旅行社 职工旅行社 临沂国旅 绿茵旅行社 妇女旅行社 机场彩虹旅行社 新世纪旅行社
第四组: 鞠永起 办公室
时蒙大酒店 沂州府大酒店 怡然酒楼 七彩桥旅行社 金海岸旅行社 金辉旅行社 正大旅行社 东方旅行社 方舟旅行社 兴大旅行社
第五组: 王海舟 蒙管办
临沂宾馆 沂州宾馆 方元旅行社 山青旅行社 教育旅行社 沂州旅行社 新闻旅行社 原野旅行社 飞扬旅行社 运通旅行社
第六组: 许洪华 咨询服务中心
恒基海天大酒店 沂州宾馆金坛店 陶然居国旅 假日旅行社 铁青旅行社 风光旅行社 江山旅行社 君悦旅行社 万达旅行社
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也应实行责任分工制,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旅行社进行督查。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四日
附:1、星级饭店创建文明城市检查内容/upimg/soft/080616/1_1158514071.doc
2、旅行社创建文明城市检查内容/upimg/soft/080616/1_1158517802.doc
3、宾馆、旅行社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upimg/soft/080616/1_120114130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