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旅游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9
临 沂 市 旅 游 局 文 件
临旅发〔2008〕26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旅游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旅游局、市直旅游企业:
根据省旅游局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旅游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旅办发〔2008〕47号)的文件要求,省旅游局确定从4月21日到7月31日在全省开展旅游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认真搞好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各项隐患治理措施,督促各旅游企业落实旅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防范各类旅游安全事故,促进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市旅游局决定对各县区和旅游企业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内容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落实市旅游局下发安全生产文件通知要求的情况,执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情况,责任状逐级签订和数量、质量,重要岗位交接班的记录。
(三)贯彻落实《“隐患治理年”实施方案》和《“迎奥运,除隐患,保平安”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和部署情况。工作部署会议记录,责任分工,专项行动方案,现场检查与责任人的签字记录,员工对方案的知晓率和实际操作能力。
(四)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加大旅游安全投入,安全经费的提取、使用情况,加强旅游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等情况。
(五)公共旅游安全应急体系救援体系的建设,应急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督导企业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六)各级旅游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措施情况;星级饭店、餐馆消防设施的配备及运行,食品卫生的管理,食物中毒、电梯停电、火灾等的应急准备;景区的安全警示、指示标志,因台风、暴雨引起的山体滑坡、石块坠落的应急准备;旅行社对租用车辆、交通事故、游客中毒、溺水事故等情况的应急准备情况。
(七)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各岗位安全生产具体要求操作规定、流程,人员培训档案和上岗记录。
二、督查方式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局确定成立以支富增同志为组长的百日安全督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督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进行督查:
第一组:贾华同志督查蒙阴县、平邑县(责任科室:规划科、蒙管办);
第二组:王建华同志督查沂南区、沂水县(责任科室:市场科);
第三组:王云鹏同志督查兰山区、费县(责任科室:行管科、监察大队);
第四组:鞠永起同志督查苍山县、罗庄区(办公室);
第五组:王海舟同志督查莒南县、临沭县(蒙管办);
第六组:许洪华同志督查河东区、郯城县(咨询服务中心)。
赴各县区检查时间由督查小组自行确定并通知相关县区,请各县区旅游局和旅游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人:陈丹
联系电话:8303678(传真)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旅游 百日督查 行动 通知
临沂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8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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