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旅游饭店行业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8
临沂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文件
临旅星评〔2008〕1号
关于在全市旅游饭店行业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旅游局、市直旅游星级饭店: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一系列指示精神,全市旅游饭店行业以组织开展创建绿色旅游饭店活动为切入点,大力推进节能型、环保型旅游饭店产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将节能减排工作引向深入,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应有贡献,市旅游局确定,自今年开始,在全市旅游饭店行业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为认真做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环境为出发点,以创建绿色旅游饭店活动为载体,坚持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替代化节能减排“四原则”,在全市旅游饭店行业积极推行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油、节约用气新技术,推广绿色客房、绿色餐饮、绿色服务,倡导绿色消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减排模式,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全面推进,充分调动旅游饭店企业积极性、创造性,力争3年左右时间,使全市80%以上的旅游饭店达到国家“金叶级”或“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标准,跨入全国绿色旅游饭店行列,为促进全市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节能环保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好“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提高全行业节能环保意识是基础。要运用举办动员会、报告、专题讲座,开办宣传专栏、黑板报、悬挂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开展节能环保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全行业节能环保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节约意识和技能,使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都自觉争当“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的支持者、响应者和实践者。
(二)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广泛开展节约用电工作,推行用电定额管理,推广节能型、智能型绿色照明,以及高效节能变频机电设备。广泛开展节约用水工作,采用节水设备,倡导循环用水,最大限度减少废水排放。广泛开展节约用油工作,降低燃油消耗。广泛开展节约用气(汽)工作,提高燃气、蒸汽利用率。广泛推行绿色设计,新建、改建饭店项目要将环境因素、控制污染和降低消耗纳入设计规划。推行建筑节能,加强饭店建筑保温隔热,降低能源消耗。鼓励饭店企业使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做到清洁生产。
(三)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是近年来国内外饭店行业实施节能管理最富有成效的模式。特点是将节能项目投资由饭店企业承担转为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投资、设计、施工、监测、管理等一条龙服务,饭店用节能效益支付服务费用及设备改造成本,能有效降低饭店节能项目的资金投入,有利于加快节能项目推广。旅游部门要积极为饭店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牵线搭桥。饭店企业要主动与有关节能服务公司合作,实现“双赢”,早见成效。
(四)推行“绿色产品”、“绿色服务”,倡导“绿色消费”。打造“绿色客房”,减少客房一次性用品使用,提醒客人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合理减少布草洗涤。设置无烟楼层、无烟客房。打造“绿色餐饮”,积极采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蔬菜。不出售国家禁止销售的野生保护动物。不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木制筷子、一次性毛巾。严格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安全。引导客人适量点菜,节约用餐,为客人提供剩余食品打包服务、存酒服务。
(五)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经验交流活动。旅游饭店要不断创新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手段,创造性开展工作,为全行业活动开展提供新鲜经验。各县区旅游局、市直星级饭店要认真总结“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活动成果,总结节能经验,并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印发典型材料、组织考察学习等形式,加强节能减排学习交流,大力推广节能减排好的经验和做法,使饭店企业共享活动成果,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促进提高。
(六)组织开展创建绿色旅游饭店活动。继续积极推行《绿色旅游饭店》行业标准,广泛动员旅游饭店参与创建绿色旅游饭店活动,将“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金叶级”和“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评选活动,力争通过努力,使越来越多的旅游饭店通过创建达标,加入到绿色旅游饭店行列。
(七)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表彰活动。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示范作用,调动全行业参与的积极性,要对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活动、成效明显、成绩卓著的旅游饭店进行表彰,树立标杆。
三、2008年工作安排
(一)5月,市旅游局起草下发《关于在全市旅游饭店行业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活动的通知》,进行工作部署。各县区旅游局按照市旅游局《通知》要求,制定本县区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发动,周密部署。5月15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旅游局。
(二)5月,省旅游局将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省内主流媒体为2007年度我省首批167家“金叶级”和“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做专版宣传活动,按照省旅游局的工作要求,组织好我市绿色饭店积极参与;向全市旅游饭店行业发出节能减排行动倡议,形成声势,营造氛围。
(三)6月-7月,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经验交流活动。各县区旅游局要积极向旅游饭店推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企业,为旅游饭店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牵线搭桥。积极推广省、市内外节能减排先进经验,印发旅游饭店企业学习推广。
(四)8月,配合好《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有关新闻媒体开展“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巡回采访宣传报道活动。邀请媒体记者深入旅游饭店行业一线,深入报道我市旅游饭店行业节能减排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在全行业、全社会营造节能减排浓厚氛围,树立旅游饭店节能减排良好形象。
(五)9月-11月,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开展全市第二批“金叶级”和“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评选工作,力争全市40%左右的饭店加入到绿色旅游饭店行列,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六)12月,全面总结2008年度“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工作,对新评选的2008年度绿色旅游饭店进行命名表彰。各县区旅游局向市旅游局上报本县区“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活动总结。
四、有关要求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是我市旅游行业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节能环保,切实转变旅游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旅游产业素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旅游局和市直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狠抓落实。
(一)要加强对“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活动的领导。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工作,做到有组织、有部署、有落实。要完善节能减排奖惩机制,调动全员参与积极性。要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要结合省、市旅游局组织开展的“五级联动创优”工程推进活动开展。以“五级联动创优”工作为载体,各参创城县、乡镇、村,结合创优达标,推进“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推动活动全面开展。
(三)要结合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复核推进活动开展。以星级饭店评定复核工作为抓手,要求各旅游饭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工作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通过星级评定复核。
(四)要重点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是促进饭店业节能减排的有效模式,要多形式大力推进,全面提高我市旅游饭店行业节能减排整体水平。
(五)要大力开展“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目的意义,旅游饭店节能减排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充分调动企业、从业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努力为建设节约型旅游产业做贡献。
附件:全市旅游饭店行业 “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附件:
全市旅游饭店行业 “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活动领导小组
各县区旅游局、市直星级饭店:
为认真做好我市旅游饭店业“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活动,经研究,成立“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行动”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王云鹏 市旅游局副局长
副组长: 许洪华 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成 员: 陈宏伟 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李宗林 市旅游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朱迪华 市旅游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解政敏 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副主任科员
陈 丹 市旅游局监察大队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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