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旅游安全和隐患治理“第二战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30
临 沂 市 旅 游 局 文 件
临旅发〔2008〕22号
关于认真做好旅游安全
和隐患治理“第二战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旅游局、市直旅游企业: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认真搞好旅游安全和隐患治理“第二战役”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为深入推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结合我市旅游工作实际,现将切实做好旅游安全和安全隐患治理“第二战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旅游安全和安全隐患治理“第二战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按照市政府“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有“五一”和端午两个短假期,旅游需求将集中释放,形成旅游高峰,旅游安全形势将异常严峻。全市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旅游安全和安全隐患治理“第二战役”以及旅游景区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旅游安全各项工作,有效地防止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治理“第二战役”
紧密结合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市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认真分析本地、本单位旅游安全的规律特点,强化“五一”和端午前后旅游安全监管和应急准备,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一要做好各项旅游接待设施和接待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索道、缆车和大型游览游乐设施的检修。二要完善旅游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做好对小假期、双休日和暑期旅游高峰时段应对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确保遇突发事件时有效应对,并及时上级旅游部门。
三、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隐患治理“第二战役”和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切实负起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责任,制订措施,确保旅游安全和隐患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