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旅游行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04-11
临 沂 市 旅 游 局 文 件
临旅字〔2008〕28号
临沂市旅游行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临沂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办字[2008]22号)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把我市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深入推动旅游行业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宜居临沂为目标,以加强旅游行业诚信建设、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树立旅游新风为主题,扎实开展旅游行业的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整体推进临沂市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特别是旅游企业诚信建设,树立“廉洁、诚信、高效、文明”的旅游新形象,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临沂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促进临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 组织机构
成立临沂市旅游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支富增 临沂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贾 华 临沂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建华 临沂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云鹏 临沂市旅游局副局长
鞠永起 临沂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成 员: 刘彦强 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张彦文 市旅游局规划发展科科长
陈宏伟 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李海峰 市旅游局市场开发科科长
李宗林 市旅游局旅游监察大队大队长
高红岩 市蒙山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科长
朱迪华 市旅游局红色旅游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内容及步骤
我市旅游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工作按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自查申报、迎接检查四个阶段进行。
(一) 宣传发动阶段(时间:2008年2月—3月)
1、组织全市旅游企事业单位参加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
2、在临沂旅游信息网发布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利用网络平台,相互交流,加强各方面的信息沟通。
3、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
4、为了全面营造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社会氛围,全市各旅游企业在主要公共场所悬挂或设置一批创建文明城市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标语或宣传牌匾。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2008年3月—6月)
1、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根据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创城的各项工作。
2、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与教育,严格政务行为规范,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群众对旅游行业风气的满意度。
3、创建规范化服务体系,向社会公布诚信经营公约,加强对旅游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对旅行社经营行为、导游队伍管理、星级饭店服务质量、旅游区服务质量等4个方面进行重点整顿。星级饭店有无障碍设施,餐饮、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客房干净,无异味。旅行社的导游出团要佩戴胸卡,使用普通话,用文明用语,服务规范(以上工作由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负责督导)。通往旅游景区的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以上工作由市场科负责督导);旅游景区机动车道不出现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平整畅通,道路、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以上工作由市旅游局规划发展科负责督导)
4、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积极发挥作用,广泛开展红色旅游等主题教育活动,提供倡导并自觉遵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的有关资料以及开展以“四德”内容为主题的宣传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以上工作由市旅游局规划发展科负责督导。)
5、开展全市旅游行业的“文明示范窗口 ”“双十佳”评比等创建文明城主题系列活动。
6、深入开展素质培训活动,全市旅游企业要组织本单位全体员工学习《文明手册》,加深对创城工作的认识,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三)自查申报阶段(时间:2008年4月中旬至4月底)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专人负责,在此期间,首先按活动的内容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和自评工作,树立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将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30日前报临沂市旅游局。临沂市旅游行业创城活动小组对企业创城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不足的企业进行指导,推动其不断改进与完善,确保创建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迎接检查阶段(时间:2008年5月至检查结束)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制定迎查工作方案,充分做好应查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文明城市验收组的检查考核。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创城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推动旅游行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展,将其作为促进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专人负责,自上而下,形成全市旅游企业一条心共创文明城市的工作局面;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强与旅游企业的信息沟通,确保创建工作情况上下贯通,及时掌握创建状态;三是建立积极约束机制,对创建工作抓出突出成效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缓慢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三)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注重创建工作的实效。
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群众、依靠群众,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旅游业务结合起来,为企业办好事办实事,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形成氛围,扩大影响,总结经验,及时推广。
整个创建工作要坚持“行业创建、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要求,充分发动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积极推广,相互学习。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 旅游 文明城市 创建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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