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旅游局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8-03-28
临 沂 市 旅 游 局 文 件
临旅字〔2008〕26号
临沂市旅游局
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
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旅游局、市直各旅游企业:
根据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鲁旅办发〔2008〕29号)精神,结合我市旅游工作实际,现就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旅游行业内全面排查治理旅游安全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推动旅游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完善旅游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旅游安全基层和基础工作,提高旅游安全管理水平,打造最安全旅游目的地,为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市各有关旅游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星级餐馆、旅游景区(点)以及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等。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基础设施设备和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旅游安全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旅游安全管理体系、责任落实、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旅游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旅行社责任险投保、团队租用车(船)情况、导游及有关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4.旅游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出口及日常管理维护、配备和使用情况;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5.旅游景区(点)消防设施设备、指示、警示标志、应急情况下的游客分流等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旅游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旅游安全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同时,通过对旅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级旅游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及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旅游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旅游安全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消除旅游安全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旅游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旅游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三、“五个战役”工作安排
第一战役(2 月下旬至3 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市旅游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两会”期间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2.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各单位和企业自查、县旅游局检查的基础上,市旅游局将会同有关人员组成旅游安全督查组不间断地对全市重点旅游部位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第二战役(4 月至7 月):围绕汛期安全,及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台风、风暴潮、暴雨、雷电、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旅游安全事故灾难的旅游景区(点)隐患点。按照“六不放过”(不放过每一个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条河流和城市防汛通道,不放过每一个桥梁、涵洞和船舶,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的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旅游安全隐患整改监控档案。
2.对排查出来的旅游安全隐患,加快治理进度,严防死守,加强监测,制定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3.认真检查各级各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建立的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应急预案和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
第三战役(8 月至9 月上旬):围绕夏季和“奥运会”安全,做好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切实加强对全市各旅游星级饭店饭店、星际餐馆、旅行社、旅游景区(点)等旅游接待单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妥善解决,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2.针对这一时期高温天气和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对存在山体滑坡、垮塌的旅游景区(点)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各类旅游安全事故。
第四战役(9 月中旬至10 月中旬):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特点,切实做好旅游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活动,以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星级餐馆、旅游风景区(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查找旅游安全事故隐患,认真整改。
2.把旅游交通及“十一”黄金周前后组织的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协同主管部门共同控制好各类景区(点)、公园、游乐园高峰时段游人数量,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
3.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落实旅游安全工作措施。节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旅游安全措施,确保节日期间旅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战役(10 月下旬至12 月):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扎实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治理,防范遏制旅游安全事故。
1.指导督促各旅游部门和旅游经营接待单位做好冬季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旅游安全事故隐患,落实防火以及防恶劣天气,严防旅游交通安全事故等措施。
2.认真总结旅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旅游企业、旅游主管部门两个层面的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县旅游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切实负起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责任,制订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扎实地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五个战役的总体部署和本单位的特点以及薄弱环节,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旅游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旅游企业,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旅游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的积极性。
(五)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各单位要以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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