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两会”期间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14
临 沂 市 旅 游 局 文 件
临旅发〔2008〕1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两会”期间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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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旅游局、市直旅游企业: 根据省旅游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旅游安全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旅办发〔2008〕27号)的文件要求,省局将于近期对我市的旅游安全生产,特别是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为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市旅游局决定对各县区和旅游企业的旅游安全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 二、按照部署,扎实做好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旅游安全生产有序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局拟于3月11日至15日对各县区进行督导检查。共分六个检查组: 第一组:副局长、蒙山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贾华督查蒙阴县、平邑县(责任科室:规划科、蒙管办); 第二组:副局长王建华督查河东区、沂水县(责任科室:市场科); 第三组:副局长王云鹏督查兰山区、临沭县(责任科室:行管科、监察大队); 第四组:纪检组长鞠永起督查苍山县、郯城县(办公室); 第五组:蒙山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王海舟督查罗庄区、莒南县(蒙管办); 第六组:副调研员许洪华督查费县、沂南县(咨询服务中心)。 赴各县区检查时间由督查小组自行确定并通知相关县区,请各县区旅游局和旅游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人:朱迪华 联系电话:0539-8303678(传真)
二OO八年三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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