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14
临 沂 市 旅 游 局 文 件
临旅发【2008】1号
各县区旅游局,市直各A级旅游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星级宾馆、星级餐馆、部分旅行社、旅游商品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省旅游局统一部署,2007年旅游统计年报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提高年报数据质量,确保年报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提高年报数据质量
2007年旅游统计暨服务业考核年报数据质量,事关省政府对全省旅游业发展的绩效考核。从2006年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情况看,年报质量比以往有了很大提高,但仍有个别单位报送年报时间滞后、数据缺乏严格的审核把关,存在缺报、漏报、误报等问题。希望各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2007年年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填报本单位的统计报表,采取严格的措施确保年报数据及时、准确、合理,避免漏报、迟报、误报等问题发生,全面提高年报数据质量。
二、2007年旅游年报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一)年报工作的主要内容
1、2007年旅游年报的主要内容为:
旅游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一),旅行社外联和接待情况表、旅行社接待组团国内情况表、旅行社财务状况表(附件二),旅游住宿设施接待情况表、旅游住宿设施财务状况表(附件三),旅游区(点)基本情况表(附件四),游览区(点)经营情况综合表、星级住宿/餐饮情况综合表、旅行社经营综合情况报表(附件五)、重点旅游单位情况数据录入表(附件六)。
2、单位分类填报情况:
旅游单位基本情况表要求各单位均填报,另外:
A级景区(点)和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旅游区(点)基本情况表、游览区(点)经营情况综合表。
旅行社:附件二的旅行社外联和接待情况表(国内社暂不填报此表)、旅行社接待组团国内情况表、旅行社财务状况表和附件五的旅行社经营综合情况报表。
星级饭店(宾馆):附件三的旅游住宿设施接待情况表、旅游住宿设施财务状况表和附件五的星级住宿/餐饮情况综合表。
星级餐馆:附件五的星级住宿/餐饮情况综合表。
旅游商品单位:重点旅游单位情况数据录入表
(二)数据收集责任分工
1、各县区旅游局:负责辖区内所有年报单位的报表收集、审核、催报工作,并于规定上报时间前,将收集完整的报表电子版(发送至专用邮箱)和加盖年报单位公章的报表(传真)报市旅游局规划发展科。
2、各县区年报单位:根据要求将填写完整的统计报表,报至县区旅游局(由县区旅游局指定传真电话和报送电子邮箱)。
3、市直年报单位:市直A级旅游区、旅游商品生产经营单位报市旅游局规划发展科,市直星级宾馆、星级餐馆、旅行社报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同时报送)。
(三)上报时间要求
1、旅游单位基本情况表上报时间为1月7日前。
2、旅行社外联和接待情况表、旅行社接待组团国内情况表上报时间为1月7日以前、旅行社财务状况表上报时间为1月10日前,旅行社经营综合情况报表上报时间为1月22日前。
3、旅游住宿设施接待情况表上报时间为1月7日以前,旅游住宿设施财务状况表上报时间为1月10日前,星级住宿/餐饮情况综合表上报时间为1月22日前。
4、旅游区(点)基本情况表上报时间为1月10日前;旅游区(点)经营情况综合表、游览区(点)经营情况综合表上报时间为1月22日前。
5、重点旅游单位情况数据录入表为1月22日前。
(四)报送方式
传真和电子邮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时进行。传真件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五)注意事项:
1、各旅游统计报送单位填报的12月份和第四季度报表累计栏数据为年报数据,各单位报表填报人员要认真核对12月份(四季度)当月(季)和累计栏数据,确定有误差时在本期进行修正。
2、年报的数据要特别注意“固定资产、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客房收入、实际出租间天、核定出租间天”等指标不能漏报,全部指标项可以为“0”,但不可以空缺。
3、请各年报单位在报表中一定注明企业负责人姓名,填表人姓名、办公电话和手机。
4、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尽快组织相关人员研究落实,确保年报各项工作按时限要求和规定保质保量完成。
电子表格可从临沂市旅游政务网(http://www.linyitour.gov.cn)“旅游政务”栏目下载。
特此通知。
市旅游局规划发展科联系人:邵长三 联系电话:8301737
传真:8301737 电子信箱:lytongji@126.com
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联系人:陈宏伟 联系电话:8127571
传真:8303678 电子信箱:lytongji@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