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禁止公款旅游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30
临 沂 市 旅 游 局 文 件
临旅字〔2008〕62号
关于严格禁止公款旅游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旅游局,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市直各旅行社:
今年5月份,省纪委下发了《关于严格禁止以举办培训班为名公款旅游的通知》,要求认真纠正以举办各类培训班、进行业务研讨考察为名,利用公款到风景名胜区甚至国(境)外旅游的问题,大部分单位能够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搞公款旅游。但是,个别单位不顾中央、省纪委的三令五申,借学习名义组织公款旅游,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严肃党纪政纪,坚决制止变相公款旅游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纪委的要求,市局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观念
2008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现“三个率先发展”的关键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奥运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来抓。目前,旅游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力以赴做好创城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在此形势下,旅游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公款旅游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的自觉性。
二、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严格禁止公款旅游。最近,中纪委下发了《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通知》,省纪委专门发出《关于严格禁止以举办培训班为名组织公款旅游的通知》。旅游系统要严格遵守《通知》要求:严禁以培训班或进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借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开会等名义用公款旅游;严禁借外出招商引资等名义携配偶子女用公款旅游;严禁借法定节假日之机组织公款旅游。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自觉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公款旅游,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三、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坚决制止公款旅游,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一贯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各项任务还相当繁重。广大的党员干部要深入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牢记“两个务必”。要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努力节约资金、节省资源、要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在抗震救灾和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刀刃上。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好队伍。要经常分析党员干部队伍状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教育在先、预防为主,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相关责任。
五、各旅行社要加强监督工作
各旅行社在组织团队旅游时,要严格把关,特别是对出国(境)的旅游团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严密组织,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旅行社,市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严禁 公款旅游 通知
临沂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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