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旅游出境组团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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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旅游局
临沂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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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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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旅字〔2008〕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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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旅游出境组团管理的
通 知
各县区旅游局、公安局:
今年是“中国奥运旅游年”,北京奥运会将于8月在北京举行,青岛将进行奥帆赛。随着奥运会的临近,出入境旅游的游客必将大大增加,按照“平安临沂”创建工作的要求,结合国家、省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旅游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件的发生,现就加强我市出境旅游组团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组团社要认真坚持组织旅游团行前说明会的制度
必须负责地向参团游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等出入境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告诫游客务必遵守前往国的相关法规,不得利用出境旅游渠道携带违禁物品,更不能进行运输、贩卖违禁物品的活动,坚决不做有损国格、有失人格的事。同时要严格预防境外不法分子以游客身份混入旅游团队,携带违禁物品,要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旅游、公安部门。
二、组团社应当为旅游团队安排专职领队,不得安排未取得领队证的人员担任领队
二、组团社应当为旅游团队安排专职领队,不得安排未取得领队证的人员担任领队
要加强对领队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和业务知识以及管理团队能力的培训,督促领队人员遵纪守法、恪守职责,负责提醒游客遵守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规,严格覆行目的地国家规定的入境程序。各出境组团社根据业务需要,可随时增派领队人员。
三、各组团社要严格遵守规定
三、各组团社要严格遵守规定
对不认真组织行前说明会、疏于领队人员管理的出境游组团社,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对因管理不力致使出境团队出现各种问题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出境游资质。
四、坚持谁组团、谁签证、谁负责
出境游组团社要加强对签证专办员的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签证专办员只能为本社办理签证业务,且在调离原岗位或调离本社时,出境游组团社要将专办员卡交回市旅游局。对报名参加出境和入境旅游的游客要严格把关,要对其身份信息和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和备案。组团社要选择依法设立、信誉良好、具有接待中国旅游团资质的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旅行社做为合作对象,并与其签定合作协议。
五、建立出入境团队上报制度
为做好奥运会期间的旅游组接业务,自5月份起对两家出境组团社实行出入境团队、散客备案制度,由市旅游局统一制作出入境团队备查表,出境组团社对所有出境人员除上报省旅游局外,同时抄报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含港、澳、边境游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对超出向市旅游局备案人员名单办理出国境手续的人员情况及时通报市旅游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从事出国境组团旅游业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依法向市旅游局提供办理境外旅游手续的人员情况。对国内社超范围经营的(出境游、港澳游、边境游),坚决依法予以从严处罚。
各县区旅游局、公安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按照各级旅游、公安部门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对领队、导游、专办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切实做好北京奥运会期间的旅游组接工作。
附:1.出境团队备查表/upimg/soft/080626/1_0936279381.doc
2.入境团队备查表/upimg/soft/080626/1_0936279582.doc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旅游 出境 管理 通知
抄报:山东省旅游局,山东省公安厅。
一临沂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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