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旅游局关于转发鲁旅明电[2008]2号电报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2
各县区旅游局、市直各旅游企业:
现将省旅游局鲁旅明电[2008]2号文件《关于贯彻鲁政办法明电[2008]183号电报精神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和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认真做好旅游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旅游安全工作。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认真吸取有关重特大安全事故血的教训,把旅游安全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旅游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严防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组织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对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旅游景区(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等各类旅游企业进行检查,切实消除旅游安全隐患。
三、高度重视旅游交通安全。市旅游局在五月五日前要与市直各旅行社签订旅游安全责任书;各县区旅游局也要在近日内与所在地旅行社签订旅游安全责任书,对旅行社旅游团队租使用车船等旅游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坚决杜绝使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旅游客运的各类“黑车”“黑船”。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要责成旅行社加强对导游、领队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四、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奥运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旅游星级饭店、星级餐馆及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工作。各类旅游餐饮企业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控制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工作,严防食品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并制定周密、细致的意外事故救援方案。
五、切实加强日常安全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值班工作,认真做好值班安排。特别是节日期间,领导同志要亲自带班,并安排熟悉业务的同志昼夜值班,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迅速启动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
附:省旅游局《鲁旅明电[2008]2号》文件。
临沂市旅游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日
附件:
山东省旅游局
关于贯彻鲁政办发明电〔2008〕183号电报精神
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4月28日,在胶济铁路发生旅客列车脱轨倾覆相撞特别重大事故,截至30日,已经造成71人死亡,41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的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刻吸取“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更加坚决有力的硬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明电〔2008〕23号电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8〕183号)精神,结合旅游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旅游安全责任落实
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按照《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8〕22号)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7〕54号)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任的精神,把旅游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是旅游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要认真研究解决影响本地、本单位旅游安全形势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组织制订和落实旅游安全防范措施。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旅游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好落实和督查,对旅游安全工作一些重大问题、重大隐患,要亲自牵头抓好整改、抓好督办、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严格的旅游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各市旅游部门要与所在地旅行社签订旅游安全责任书,明确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要严格旅游安全情况的考核,把安全工作作为对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依纪严肃处理。
二、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确保防患于未然
要按照省政府和省旅游局已经做出的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旅游景区(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等各类旅游企业以及各级旅游局机关办公场所、直属企事业单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采取巡查、抽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经营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推进旅游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
三、切实抓好百日安全督查,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旅游部门要把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作为促进各类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手段,细化方案,明确重点,精心组织。省旅游局将派出督查组,从5月上旬开始至7月底,对各市及省局直属单位旅游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查重点是,各级旅游部门、旅游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建立和落实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和完善旅游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和预案体系情况;开展“隐患治理年”,落实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旅游安全工作培训教育情况。督查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计划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注重实效,不做表面文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就地下达整改指令、就地整改落实。
四、突出做好旅游旺季安全工作
目前已进入旅游旺季,到我省的游客将大量增加。各级旅游部门要突出加强对旅行社的安全监管,督促旅行社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认真落实旅游团队租使用旅游车船的有关规定。要配合建设、林业、质监、交通、文化等部门搞好对A级景区、星级饭店、星级餐馆、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安全管理。督促各景区、景点根据接待条件,控制游览活动和高峰时段的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汽车、游船、轮渡、缆车、索道等运载工具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星级饭店、星级餐馆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当前要突出搞好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扎实做好有奥运接待任务的星级饭店、餐馆的食品卫生管理,切实防止食物中毒等事件。各级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所主办和协办的各种旅游节庆等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制订妥善的人群疏散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星级饭店、星级餐馆及森林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五、搞好教育培训,构建旅游安全长效机制
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知识普及,特别要抓好对导游、领队等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强化旅游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旅游安全规章制度和标准,大力提高企业旅游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旅游安全教育和宣传舆论工作,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自我保护和自我防护技能,形成全社会人人重视、支持和参与旅游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管效能
各级旅游部门要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管职责,加强督促检查。要更加注重对日常经营接待过程旅游安全的监察,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从严掌握星级饭店、星级餐馆、A级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等的评定,凡是安全设施设备达不到相关部门标准和要求、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得授予相应称号。对违反规定租使用“黑车”、“黑船”的旅行社,要给予停业整顿处理,经过停业整顿仍不改正的,一律取消经营资格。旅游企业要设置旅游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两人的专职旅游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三百人的旅游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旅游安全管理人员,对造成旅游安全事故的旅游企业,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查处。要加大对隐患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跟踪督导,确保实效。要做到严格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OO八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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