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行业管理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28
市区各旅游酒店、各旅行社:根据市文明办通知和临沂市《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7版)》责任分工的有关要求,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组对我市测评时将随机抽查宾馆2家(三星级1家,二星级1家)、旅行社2家。为切实做好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相关工作,确保在测评检查中顺利通过,现将旅游行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文明测评检查组来我市测评时,对宾馆和旅行社采取实地考察的方法进行检查测评。
二、检查测评的内容
(一)宾馆的检查内容:
1、有无障碍设施;2、餐饮、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3、消防安全设施完好;4、房间干净,无异味;
(二)旅行社的检查内容:
1、导游带团要佩戴胸卡;2、使用普通话讲解;3、服务规范;
三、要求
1、高度重视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提高我市优秀旅游城市形象,打造优秀旅游目的地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每一个单位、每一位市民的责任,各旅游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本单位本行业的工作做好,积极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
2、严格标准。
各酒店旅行社要严格标准狠抓落实,切实完善配套相关设施。酒店宾馆要严格按照饭店宾馆行业管理的标准要求,做好卫生、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善等方面工作;旅行社要严格按照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旅游相关行业标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做好店面的整理、导游员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等工作。
3、严格管理
各酒店、旅行社要定期不定期的对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对照行业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对涉及行业标准方面的问题,要严格对照标准抓好落实;涉及安全方面的工作,要彻底整改。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