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旅游局《关于举办全省俄语导游员学历证书班招生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26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现将省旅游局《关于举办全省俄语导游员学历证书班招生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招生工作,有意参加者请按通知要求直接与省局联系。
二00八年三月十日
山东省旅游局
关于举办全省俄语导游员学历证书班招生的通知
各市(区、县)旅游局、旅行社、星级宾馆、景区景点:近年来我省俄罗斯市场启动快、潜力大,而俄语导游人才紧缺,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尽快建设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良、作风高尚、素质全面的外语导游人员队伍,探索新的办学形式,为旅游行业培养更多专门人才,经研究省旅游局与山东师范大学联合举办2008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班,现将招生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学制、办学形式
1.招生专业:俄语
2.学制:二年
3.办学形式:脱产学习
二、招生人数、范围
1、招生人数:30人
2、招生范围:主要是全省旅游行业范围内,有志于从事我省导游工作,年龄一般应在30岁以内,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外语专科学历者优先录取)。
三、学籍
1、学生在2008年3月30报到入学。学习半年后,参加2008年1 0月份省教育厅组织的全国成人高考,取得学籍资格。
2、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不合格者(未能取得学籍资格的学生),仍可在校学习两年,学生毕业时只能颁发山东师范大学结业证书。
四、学费
1、学员入学后,每学年向校方交纳5 0 00元学费,两学年共计1 00 00元。
2、入学后按省教育厅规定学员自行向校方缴纳录取费6 0元,教材费400元,住宿费800元/年。在毕业时按上级规定学员缴纳电子注册费30元,毕业证书工本费等(以上费用暂按2007年省内规定收缴,如有变动,则按新规定办理)。
五、就业
1、学员在学习期间参加山东省旅游局组织的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导游资格证书。
2、学员毕业后,在省内自行从事导游工作,学习成绩优秀的学员,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各可旅游管理部门向各国际旅行社推荐从事导游工怍。
六、报名
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七、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 82676312、82286657)
联系人:刘镁
八、具体要求:各市旅游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对通知到本市(区、县)旅游局、各旅行社、星级宾馆、景区景点,认真做好招生工作。
二00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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