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推进旅游强县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08-07-03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强县”创建工作和省旅游局关于“五级联动创优”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旅游局在省局确定沂水、平邑、蒙阴三个省级强县创建试点的基础上,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为抓手,在全市全面启动“五级联动创优”工作,确定了6个县、15个乡镇、20个特色村为市级创建试点,形成了旅游强县创建集约式发展的思路,以旅游强县集约式发展,带动强县、强镇、特色村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旅游强县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政府副秘书长、旅游局长任副组长,六个创建旅游强县县长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二是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创建“旅游强县”迎查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市旅游局《关于启动“旅游强县”、“旅游强镇”、“旅游特色村”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三是以市旅游局为主,相关部门参加成立了市旅游强县创建督导组,具体承担旅游强县试点的创建督导工作。四是各创建县均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沂水、平邑、蒙阴三个试点县从组织、宣传、财政、规划、建设、发改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了创建旅游强县办公室,分别成立了档案组、现场督查组、宣传组,具体指导、协调、督查创建责任落实情况。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基础上,三个创建试点县都结合实际,注重解决创建中存在的“三难”问题,从基础建设上保证创建强县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为旅游部门解决了办公场所难问题。沂水县委、县政府为县旅游局解决了一处2600m2独立的办公场所,县政府决定在其办公场所沿街部分投资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平邑县委、县政府为旅游局解决了21间办公场所,配备创建工作用车;蒙阴县政府采取集中办公的办法,专门为创建办人员解决了一层近600m2的办公场所。二是为旅游部门解决了编制难问题。沂水、蒙阴两县在创建过程中为旅游局设立了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中心、执法大队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目前两个县旅游局人员编制分别达到19名。三个创建试点县同时对有创建任务的乡镇设立了乡一级的旅游办公室。沂水县院东头乡、姚店子镇分别增加了2名编制;平邑卞桥镇、柏林镇、地方镇、魏庄乡分别成立了旅游办公室,编制各2-3人,属事业单位;蒙阴县蒙阴镇、桃墟镇、岱崮镇、界牌镇、常路镇、高都镇、野店镇都成立了乡旅游办公室,设置了工作人员。三是为旅游部门解决了经费难问题。三个创建县政府均为创建办划拨了专项经费,沂水县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07年共解决了87万元创建旅游强县经费,有力地保障了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三个县创建旅游强县的经费已达196万元。
二、抓标准贯彻。一是抓《中国旅游强县标准》贯彻落实。市旅游局结合我市实际对《标准》以外的创建工作进行补充,并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对市、县创建督导组进行培训。借鉴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做法,对市里派出的督导组、县区的工作组按照《中国旅游强县》标准,就档案材料准备、现场迎查组织及档案材料和现场准备相结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蒙阴举办了创建旅游强县专题讲座,市局派专人现场进行指导,为创建办公室全体人员进行了授课,对创建的关键环节和得分重点进行了详细讲解。沂水召开了创建旅游强县责任单位联络员会议,逐条逐项对每个得分点进行了详解,明确了提报档案材料的主要内容。平邑举办了《中国旅游强县》标准学习班,对档案材料的收集和现场准备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
三、抓责任落实。创建旅游强县,重在责任落实。一是市政府确定了以各创建强县试点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各创强县均有一名副县长专门靠上具体抓强县创建工作。二是创建试点县责任分工明确。将《标准》进行量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每个职能部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创建工作,检查责任落实,协调解决困难。三是实施领导干部责任考核制。蒙阴县对创建《标准》中的九个大项实行县领导包干制,责任到人,倒排工期,每周一调度,全县有12名副县级以上干部配合抓创建工作。沂水、平邑、蒙阴在创建过程中均启动了效能监督机制,对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由纪委、组织部牵头实行干部责任绩效考核,将创建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考核内容。四是借鉴经验,抓好整改。沂水县组织创建旅游强县主要部门的负责人赴长岛县学习创建强县经验,出台了《沂水县创建旅游强县省市旅游局检查验收期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及要求》,进行责任再分解。蒙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标准落实,对照责任在很短的时间内建设了购物一条街,同时确定了占地80亩的美食一条街的规划,“五一”前建设完工。
四、抓创建氛围。一是抓认识,形成争优创优的领导氛围。市旅游局自2007年10月开始,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齐鲁晚报》120个版面上连续开展了创建旅游强县县委书记(县长)专访、旅游强镇党委书记专访和旅游特色村专访,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对“五级联动创优”,特别是旅游强县创建工作的认识,赢得了党委政府的重视,形成了良好的领导氛围。二是抓舆论,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创建试点县结合自身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抓创建强县的舆论宣传。蒙阴县政府领导在全县做电视动员讲话,专门设立了创建旅游强县宣传站,向全县人民印发了一封创建全省旅游强县公开信,多次邀请县内外记者到蒙阴采访。通过大力宣传、营造舆论声势,形成了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三是抓政策,为创建旅游强县提供保障。沂水县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每年从旅游企业税收地方受益部分拿出20%,以及A级景区门票收入的2%,旅行社、星级饭店营业收入的1%作为全县旅游整体宣传促销费”的要求,收缴07年宣传促销费共计200万元,用于08年在中央台播放广告、大规模宣传促销活动、创建旅游强县等经费支出。另外,对农家乐旅游项目实行免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墙改费、劳保费等费用,对新建旅游项目采取享受经济开发区同等优惠等配套政策,极大促进了旅游强县创建工作的开展。四是抓环境,提升创建强县的基础设施建设。平邑县在主要街道、星级饭店(餐馆)、旅游景区等悬挂大量的创建强县宣传标语。投资2.8亿元,完善了服务配套设施,对县城14条道路和通往景区的4条道路进行改造提升;加快浚河景观带建设工作,重点进行了两个橡胶坝和部分旅游景点建设工作,打造高标准的水上游乐设施;加快县城和景区沿途的绿化、亮化工作,新增绿化面积20万平方米;在县城和通往景区的主要路口设立了70多块高标准的中英文对照的旅游标识牌。蒙阴县坚持高标准、大投入、大建设,完成重点建设项目39个,拓宽改造8条道路,硬化面积80.79万平方米。投入3500万元,栽植各类绿化树木800万株,城区新增绿化面积400多万平方米,绿化率达到了35.4%,改建公厕4处,新增设垃圾箱200个。
五、抓督导检查。市旅游局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审查每一个得分点,每一份资料,对照档案管理、现场准备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缺项和不足,及时给予纠正和指导。沂水县为确保创建重点、难点项目得以顺利实施,把旅游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县旅游重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6个乡镇因创建工作成绩显著在全县绩效考核中获得加分奖励。蒙阴县创建办公室人员对各责任单位进行巡回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多次召开调度会,与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分析研究创建指标。采取“过筛子”的办法,对每一份资料、每一项内容进行审查,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形成全面、完备的创建资料。
通过以上措施,我市的旅游强县、强镇、特色村创建工作进展顺利,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极大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和旅游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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